思念
收录于首张专辑<拥挤的乐园>
从俺的一盗链博里,看到一则"小道消息"
05年的11月27号,北京后海,在一MS普吉岛的水牛石二楼,陈升来了.
再听<风筝><思念><然而><一个人去旅行>,经典,还是经典!
绿妖
十年一觉陈升梦
After all this years,Bobby chen still so crazy。
早上醒来的时候,我发现昨天晚上我有段记忆空白。
我的回忆只到那个人唱完歌,跟大家说再见,下楼,接下来我怎么回的家,怎么上的床,都是一片空白。
从这个早晨的空白的时间点,往前10个小时,我们在唱歌。那个人离席很久,回来时他和吉他帅哥商量了一下,所有人安静下来,乖得像幼儿园里的孩子。那个人喝了一点酒,笑得像唱片封套上一样放肆。音乐响起——“拥挤的乐园”。
“一辈子/能够遭遇多少个春天
多情的人他们怎会了解
一生爱过就一回
沸腾的都市
盲目的感情
盲目的爱情
say goodbye to the crowded paradise”……
音乐响起,我惊奇自己居然能一句不拉全部跟下,这张唱片,《魔鬼的情诗》大概是95年买的,碟店的老板,后来成为我的好朋友的郑一兵郑重地把这张唱片放到我手里:这张你一定要买。
——他从来不劝说我买CD,那时的正版CD要5、60块钱,对18岁的我来说非常昂贵。我一横心,还是买了。
我买碟的那家唱片店早就关闭。现在郑在做什么呢?如果不是写这篇文章,我不会知道我有多感谢他。
那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流行音乐可以这样写,这样唱,那时的胖子(叫惯了,其实现在他瘦了很多,已经不像胖子了)还没发达,还在专辑文案里诉说着出唱片的种种挣扎,那时候,我第一次知道一首歌,可以这么这么美。
他的不安,他的焦躁,他的粗犷,他的深情,他的细腻。他的诗。
这个世界打开了,我希望自己可以是跟这个世界有关的人。94、95年的时候我疯狂买碟,影响波及到多年后,上网初期最先混的论坛竟然是新浪的锦瑟华年,我在那里写的为数不多的几个音乐帖,有两三个都是关于陈升的。
回到这个晚上,眼前,灯光下的那个人,活的耶,他兴高采烈地,手揣在裤子口袋里唱着拥挤的乐园,身后大概有二十多个人在跟着唱,每一句,每个人都没有忘记。这么多年了。
他教我们做出声部,一二三,一二三,全部都看我,看我手势,听我指挥。我们投入地演出着,可是成年的未经训练的喉咙里出来的只是不协调的声音。三个声部,就这么乱七八糟地搞出来了。
一首停止,每个人都在喊他最喜欢的。
“不再让你孤单”!
“凡人的告白”!
“然而“!
“别让我哭”!
“最后一盏灯”!
“北京一夜”!
……
……
他挥挥手,吉他弹起的是他的歌里唱得最烂大街的——“把悲伤留给自己”——陈升这个名字,如果没有这首歌,想烂大街,恐怕要等下个世纪。
这个时候,大概是酒喝太快,还是别的原因,我开始出现部分失忆,许多人拨通了手机,举到他面前,默默地让电话那边的朋友也听到。那些打开的手机像演唱会上慢慢挥舞的荧光棒,我觉得很美。所以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模仿群体动作,我也拿出手机,可是给谁打呢?我找到我老大的电话,她是一头该人正宗资深粉丝,我打了然后意识到自己很傻——但是,粉丝粉丝,不傻还叫粉丝?
“能不能让我,陪着你走,既然你说,留不住你。回去的路,有些黑暗,担心让你,一个人走……”
一定是“水牛石”的酒有蹊跷。我觉得我的失忆越来越严重,严重到不记得他另一首歌唱的是什么。今天上线问倚马,才发现,我不是这个小小演唱会上惟一一个失忆的。还有倚马,还有纳兰……
然后,他唱完了,然后,他要走了。我忘记了晴朗让我代表广州人民熊抱一下的任务。我们忘了很多要说的话,忘了要把他灌醉拉到钱柜唱歌的伟大愿望,我们甚至忘了留住他。
很安静他走了。
时间再往前推11个小时,他认真的吃饭,偶尔和倚马进行一系列对话:小象说,要长颈鹿把酒喝完;小象说……我们全都嫉妒倚马嫉妒的要死。另外一个被全体嫉妒的是棕榈。她的座位就在他的旁边,来晚的丫头,软硬兼施才说动了换到该位子坐半个小时。
而我,我的座位隔着无花、棕榈两个人,我看不到他,要命的是,也听不到他那慢吞吞似乎很难懂但是又好象很有趣的声音。无花去洗手间的时候,拜托我照看座位。我恬着脸顺势坐了过去——如果不是这一天,如果不是这个人,我不会做出这么有损人格的事。所有的人都在笑我——笑吧,今天晚上难道不是花痴大赛吗?
慢慢熟了,大家可以流畅自如地表达着这些年,喜欢他的这些那些,他听着,忽然有点烦躁,说:不要总说好话。不要听。
我说,你的眼睛很亮。他不耐烦地说:又是好话。
我大怒:我只是在描述一个基本事实,这怎么叫好话?
我又问:我看了康熙来了你的那一期,你好象很尴尬,跟小S不熟吗?
他老老实实回答:我有老婆啊。在电视上说完了,回家就完了。我更喜欢接受电台和杂志的访问,因为电台,比较有想象空间,而杂志,你可以骂骂骂骂骂骂骂(他用力地剁脚加重气势),然后,杂志出来,骂的东西都会没有了。但是电视,他们总是挑你最坏的那段剪啊。
时间向前12个小时,他坐下来,给公路带来的5、6本台湾版他的书和唱片在签名,每一个都不一样:公路妹妹,多恋爱;公路妹妹,要做梦;公路,要多运动……或者眼睛到处看,像到了一个陌生环境的小孩子,眼睛到处看着辨认着,这些从未谋面,却又把自己摸得这么清楚和熟悉的陌生人们。
大胡须男走过来,不停说:你们问他问题啊。怎么没有人说话。
我说:因为我们都是记者……只要问问题就像在做采访,如果全部问问题,就会像在做群访。
刚见面时的骚动已经平息,最初的花痴也已经发作完毕,现在,这一群喜欢他很多年的粉丝们,静静地看着他,不知道怎么办。
既然胡须男鼓励过了,我清清嗓音,再清一清,跟他聊那首“凡人的告白”,我说,那时的歌,和后面那些,“50米深蓝”都不一样了。他慢吞吞,但是非常认真的说:因为以前,是每天骑摩托车上班,下雨的时候,披件雨衣,等红绿灯的时候,总能看到身边人的脸。但后来变成开车,就是坐在那里,不再能看到别人脸上的痛苦……不过,不同年纪,唱不同的歌,也还好。
身边的人在哄笑我:“噢!做采访了噢!你看你一问问题就像个记者噢!”——这个晚上,大家都有点返老还童,谁跟他多说两句话都会被大家起哄,好象小学时大家总喜欢起哄某男生爱某女生一样——于是,每个人都认真地跟他表达了一些类似的意思诸如:升哥,我是你的资深粉丝……但每个表达的人都被哄了一个遍。后来,中央台某贝某落座后第一句也是:升哥,我上大学时就听你的音乐了。所有人再度幸灾乐祸地架秧子起哄:你好丢人噢!!!
混乱中,我问了胡须男兰迪一个问题:这个人的北京演唱会,什么时候会开?我忍住了下一句话:我已经等了有十年……
时间再往前推12个小时零半小时,一群人走进来,胡须男,就是李宗盛歌里那个“亲爱的兰迪”,吉他手杰杰,高个子美女闹闹,还有他,戴顶帽子,低着头有些轻微的不好意思和尴尬。
这就是我喜欢了十年的诗人,歌手,音乐创作人,陈升。我们管他叫死胖子。他是一个非大众宠物的歌手,他泡酒吧,跟人打架,旅行,几年不出唱片,但是每年的跨年度演唱会是一定会举行。
他写的那么多歌,在一个个走在马路上的时刻,从我的肺里呼出,到我的声带,抵达空气和心脏,我唱着他的歌,一晃十年过去了。当中听过无数的音乐,喜欢过有限的歌手,可是现在走在马路上,最先想要唱的,仍然是他的诗歌,相同的体验,相同的不安,相同的挣扎不满和对生命无可奈何的赞美与喜悦,相同的九死不悔的深情与细腻,对生命,我们知道的太少。
我怎么能告诉他,这么多年,是当年的一张唱片,在无数个马路上,陪伴了我,安慰着我,温暖和了解了我?
为此,我曾经希望自己是一个和音乐有关的人。
时间再往前16个小时,在山上晒太阳的时候,倚马打来电话,说:晚上你有事吗?我迅速想一下:女朋友们本周无聚会,寂寞芳心俱乐部也还没开张——“没事!”倚马慢吞吞说:晚上跟陈升一起吃饭,你来吗?
天!跟陈升吃饭,你问我有没有空?你问我有没有空?我咆哮。
谢谢倚马马。
时间……回到10年前,《魔鬼的情诗》我听了又听,跟我最喜欢的其他几张碟片放在一起,后来,有一天,它们统统丢了。
我站在夜空下,很久很久,我感到如释重负。
时间回到郑一兵,那个沉静的男人向我推荐这张唱片,我想跟他说谢谢,为他让我认识一位诗人,认识了这么多同样内心有着如此多色彩起伏变化的傻呵呵的粉丝,为这一个寒风乍起那么多人喝高了却说从此戒酒也值得了的夜晚。
倚玛 北京一夜
某方面我一直是个反应比较迟钝的人。像那种身形高大神经线过于漫长的动物,刺一下要半天才会忽然嗷一声——我知道看到这里朱孔阳一定会说,不是因为高大,而是因为皮下脂肪比较多——所以,我的作业一向交得很慢,有时甚至拖了拖就不交了。
那晚过去后一直在催各路人马的作业,绿妖在做近视手术的前一晚,被我逼着交了;还有无花,在和坏了的硬盘做了两天斗争后,抢出了帖子;公路的作业里平淡语深情;谢谢纳兰同学的音频,让我不断能重温那一夜的氛围,虽然听到后来实在是有点庐山瀑布汗……
绿妖说,小象你呢?
我说我不写啦,我懒。而且自己那天的表现真的是……
可是当我看你们的文字,听那天的录音,看拍得歪歪倒倒的视频,再一遍遍听那张最初的《魔鬼的情诗》……听到内心澎湃却讷讷无言。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。那天的我其实有点失态。纳兰说,你话怎么这么多,我说,借此掩饰内心的紧张啊。虽是调笑,其实是事实。我们已经习惯用这样的方式,表达自己内心隐藏的热情了么。然后回到家,在唱片里一遍遍温习细节,温习那些曾经陪伴成长的片断……
《北京一夜》
1997年,冬天。灰色的北京城,下了雪,四合院的屋檐静静伏着,垂花门小拱上积了雪,很乖很乖的样子。宿舍里很空,同学差不多都回家了,一边看书一边听一盒磁带,《滚石黄金十年》,里面还有些什么歌已经记不清了,翻来覆去的,只是那首《北京一夜》。
再没有一首歌,能那么贴切地带出我心里的北京城。那是曹禺《北京人》里的北京,是林海音《城南旧事》里的北京,是林语堂的北京,老舍的北京,梅兰芳的北京……十分庆幸我的学校在一条胡同里,虽然小,却离真正的北京那么近——隔壁胡同是僧格林沁的旧宅,走几步便到了婉容住过的可园,可园旁边是清朝提督衙门,再往西就到了北京城的中轴线,钟鼓楼,地安门,什刹海是冬天上滑冰课春天逃学划船的地方,那时它还没被糟践得这么灯红酒绿,地安门往南到景山可以一直溜达到东华门,皇城根尚未改建,是个颇有点意思的花鸟市场……百花深处胡同曾经路过,美丽的名字钉在灰色的胡同墙上,每一扇四合院的门推进去,似乎都有和历史时间有关系的故事。
不敢在午夜问路,怕走到了百花深处。
一遍遍地听,一遍遍地跟着哼唱。这个人啊,怎么能把北京唱得那么贴切真实。他的破锣嗓子不像唱歌像吟诗,你知道古代的诗歌也都是吟唱流传的。那首歌里,有苍凉的历史。那个人,是这个时代的诗人。
后来信乐团翻唱了这歌,不能说翻得不好,就连原唱自己也觉得“还可以啊”,然而在我心里,谁也比不上那条嗓子唱出来的声音。那声音很爷们儿,那声音里有家国之感。1999年的最后一天陪朋友去了故宫,天很冷风很大,灰色的天幕下走过紫禁城,出午门时心里回荡着,“我已等待千年,为何城门还不开”。
那天晚上,我们嘈杂扰攘着让他唱这首歌,因为喝高了拿“北京一夜”这个名字开了些轻薄的玩笑,可是他站起来,举着杯子,“我愿意,为《One night in Beijing》负责!这是我写的!那是我的痛,那是我的恨,那是我的哀伤,爱恨情愁,那是我种种的……”
那晚他没唱。因为时间的关系,也因为只带了把吉他不好配合。然而他承诺了,“等他的乐团来北京”——多么希望那一天是在午门旁的筒子河边,对着高高的故宫角楼,晚风吹过,把歌声送得很远……虽然我知道,这也许是永远无法实现的奢望。
升哥,那晚说的话也许太轻薄,然而你要相信,我们是真的听懂了这首歌。
敬,我们最爱的中国。
《然而》
那天的混乱场面里,大家一直在点歌。唱罢脍炙人口的《把悲伤留给自己》,文学女青年绿妖乜斜醉眼看过去说,还有很多歌啦,风筝啊,然而啊……
然而你永远不会知道,我有多么的喜欢。
那天回来后,《魔鬼的情诗》放了一遍又一遍。每一首歌都那么熟——升歌听得多了,会觉得是一片一片连在一起的,可能会忘了歌名记不清歌词,但就像晴天下的稻田,一望无际下有粼粼水光,小鱼悠游,风吹稻浪,青蛙倏一下不见了……细致而完整。那个人,一直是一个真人,他的歌是真的歌。
那晚有个男生,为了这个见面的机会,改签了机票千里迢迢从广州飞回。然后在聚会最HIGH的时候,拨了个电话给一个女孩,然后把手机递给升哥——升哥对着电话那头说,我有一个朋友,他长得很壮,扎着马尾,在北京……他很烂是吗?……我该怎么扁他呢?他在我旁边,我要打他吗?……可能是因为爱情吧!我嫉妒你!
那女孩后来对男生说,这是你为我做过的最好的事。
遗憾很多,很多好歌没能听到,喊得最多的歌名里就有《风筝》和《然而》。没想到的是,升哥在一周后的台北唱了这两首歌。是在《桃色蛋白质》现场,他和刘若英录的那期节目里。节目里刘若英哭了,再一次还原成当年那个台湾文艺女青年;侯佩岑哭了——升哥说,佩岑,你的眼线掉了;而坐在电脑前的我在《风筝》的歌声里,轻轻擦去挂在下巴上的泪水。
曾经是很喜欢刘若英的,在她的《少女小渔》《为爱痴狂》时期。看MV里的她穿着厚厚宽宽的皮夹克扮酷,扬着下巴笑笑地唱,想要问问你敢不敢,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……大概很多女青年都会非常之心有戚戚吧——KTV里唱到这一段,通常都是全体大合唱时间,每个人用尽自己的肺活量,吼出胸腔里最大的共鸣。
后来,当她成为某种形象的代言后,喜欢渐渐淡了,在她事业越来越成功的时期。最近两年吧,那些曾经打动过我的风格开始觉得矫情。无疑她是聪明而努力的,离她想要的东西越来越近,但她不再是当年那个素面初颜的女子——当然这话说的很可笑,这么些时间过去,谁没有改变呢,谁还是当初的模样——可当她面对她曾经的师父,终于发现她心里的某些地方从来不曾改变不曾离去。在他面前,她希望自己永远是当年那个怯生生什么也不懂的小助理,跟随他,听从他……
可是他一早知道,这只风筝早就飞走了。是他亲手放飞的。他要她飞得很高很远,即使她飞得断了线,落下来时,他不可能接到她。
似水流年。
我们有多了解他呢,谁敢说我们了解他?虽然默默喜欢了他那么多年。
我们只是在他的歌里,流自己的泪。
《最后的一盏灯》
闹闹曾经问我,你最喜欢升哥的三首歌是?
脱口而出的第一个,是《最后的一盏灯》。
那天晚上,小杰轻轻拨响吉他,唱了一小段。大概只有我听到了,后来即被嘈杂扰攘打断。
《最后的一盏灯》总让我想起某年冬天的淮海路,清寒的空气,雪雪路灯洒下点点光,渔夫之宝的柠檬味道……路灯下的两个人已经不想怀念或不值得怀念,但后来一吃到柠檬味的渔夫之宝,动物本能条件反射出那个场景,背景音乐就是《最后的一盏灯》。
还有另一个故事,很老土也很纯情,纯情到现在的我觉得有点矫情:男生忘不了学生时代的恋人——她抛弃了他也离开了故乡,而他却仍然不能忘怀——他时常特意路过她从前的家,在楼下往上看,窗口的灯光里时有人影,他固执地认为,她还在那里。
在没有人迹冷冷夜空里,寻觅着最后一盏灯影。
——那晚我记得的最后一盏灯影,是后海岸边酒吧的街灯。灯影里带出的,是那晚的一些碎片:
他用他一贯缓慢的声调,跟我们讲他的祖先是怎么飘洋过海,清朝时从福建到了台湾,讲眷村,讲阿美族排湾族……他说几万年前的冰河时期,岛和大陆是连成一片的,有人从这边走到了那边,在陆地上居住下来,为了躲避平原上的蚊子,爬到了山上……这时资深铁杆著名升迷无花同学轻声嘀咕了一句,掰的吧?全场笑翻。
他讲他走前太太跟他说,如果喝到眉毛搭下来——这样,一边说一边比划了一下——就不许再喝了,那时他才刚刚端起酒杯,眉毛是平平的一字。我心里怀疑,真会搭下来咩?喝到大家开始唱歌时抬眼一看——他的眉毛,果然如蜡笔小新般挂了下来!像个八字。太可爱了。
因为紧张兴奋的缘故,加上喝了酒,是晚我话特别多(汗一个)。某次他和别人干杯时,我忽然说,升哥你瘦了——因为我们一直管他叫死胖子,可练铁人三项的他真比从前瘦了很多——他忽然侧转头,严肃地、略带一点不置信地说,一头小象,说我瘦了?全场再度轰然,当时我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。他还不依不饶,真的啊,就像在森林里,一头小象走过去,对……长颈鹿说,长颈鹿~你瘦了!挣扎着说了句升哥你实在不像长颈鹿,但随即这话就被大家的笑浪覆盖了。
讲到北京一夜,问起唱女声的刘佳慧近况,升哥说,嫁人啦!很久以前就嫁了。
公路抽中南海,他拿起来看看说,这个台湾也有卖。
开始喝酒时我们说要把自己迅速喝大,无花在一边说,搬穿。他立马侧头问,你们也讲搬穿么?第二天,纳兰的MSN名字是“在陈升的歌声中搬穿,在陈升走后搬太穿”。
……
那晚的记忆后来真成了碎片,他走后的部分是靠和纳兰互相拼图才有了完整的版本。凌晨4点醒来,决定戒酒。在外面喝醉了真是给人添麻烦。和升哥喝过了,戒酒也值了。
托人从香港买了他的新碟《鱼说》,还没拿到。虽然网上早有下载,但还是一直固执地等着。
他不喜欢听溢美之词,可是第一次面对他,除了好话似乎说不出别的什么。
——我们多么幸福,有这样一位诗人,一直在写属于这个时代的诗歌。
